这次我特意关注了一下时间,发现安东妮是11:30走的。
她走后,我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长时间坐着对身体不好。
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消失和认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沉与忧郁。
我先是用右手的大拇指擦了擦人中位置,那里容易出汗。
大拇指擦完后又翻转了一下,用手背再次擦拭一遍,最后以手腕的擦拭结束。
这是我人中出汗时,经常会用到的动作。
这样做的原因是我有洁癖,擦拭的那三个部位一般不怎么能接触到细菌,还算干净。
擦拭的过程中,感觉到了毛茸茸的触感。
我走到镜子前,凑近,上唇位置果然已经长出了细细的胡须。
换成以前我可能会处理掉,因为学校有这方面的规定。
但现在我觉得没必要。
用食指的侧面稍微刮了刮胡须后,我打开了房门。
没有出去,只是站在门口。
外面的天空依然推挤着阴沉的乌云,和我现在的表情一样。
我一直觉得云是非常好看的景物,总能让我不禁去遐想些什么。
遐想的内容无外乎是未来的家庭,一个不会吵架,幸福美满的家庭。
我对这个家庭的想象停留在理想的层面,像是冬天织毛衣,夏天切西瓜之类的。
那样的家庭,要是碰到阴天或大雨会有什么剧情,我想象不出来。
再然后,我的想象并不能专注,那些美好的画面中,总会时不时插入几张令我恼火的回忆,我越是克制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回忆便越加放肆。
一个畸形扭曲的家庭,是让我变成这样的最基本原因。
很多人在我眼中都很傻,我认为他们幼稚、天真、愚钝。
会让我有这种想法,无外乎那些人的两种行为:嘴碎、吵架。
嘴碎这个不用说,我身边那些被我认为是傻子的人都觉得嘴碎的人很讨厌。
重点还是吵架吧。
总有人觉得,吵架是不可避免的。
但至少在我眼里不是。
我认为吵架都是没意义的,吵架无非是观点不同,可压根没必要让别人也认同自己的观点,更何况越是吵架,别人越不可能认同,即使他们意识到自己错了。
换位思考一下就能得出结论吧,如果你跟一个人吵的厉害,即使在中途你感觉对方好像说的没错,你也不会就这样放弃自己的观点,承认对方吧?尤其还是在有人观看你们吵架的前提下。你觉得那样会让人觉得你比不上他,会显得自己没用。
我觉得这很幼稚,根本没人在乎你的结论对不对,你吵没吵赢。
更何况要劝说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就不会去做这种事。
独善其身就够了,不要试图让所有人都认可你——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如果遇到影响别人,还没办法沟通的家伙,我会更偏向暴力解决问题。
当然,我本人是反对暴力的。但我支持对的一方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这是我没加上“打架也很愚蠢”的原因,暴力才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吵架你可以不吵,由着人家骂,但打架你不能不打,由着人家打。
还有就是沟通在大多情况下都是无效的,一个人要去影响另一个人的思维是很难的。更多人会选择暴力这种方式。
尽管胜利后只能换来一时的假认同。
我一般不会跟不讲理的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