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定不会真对那些家长说我的想法,因为我很清楚这没有意义。
他们一个个都是诡辩大师,总能从对自己有利的立场中找到可以拿来反驳我的扭曲论点,即使奉劝他们多读读育儿方面的书是句从哪个角度看都没有问题的话。
我的为人处世就是这样,除非我认为我这个时候应该表态,否则大多时候我都不会向外人阐述我的观点。
我的观点和大部分都相悖,且难以被理解的。
即使杀人犯站在我的眼前,问我“你不觉得杀人很快乐吗”,我也懒得搭理他。
所以我看大多数小说都不太喜欢主角,认为这如果不是为主角量身定制的剧本,那他说的很多道理,哪怕是对的,也只会引来反驳和哄堂大笑。而不是被认同或沉默。
杀人犯不会因为主角的两句道理而潸然泪下,做出忏悔。即使真的有,那也只是在气氛的催促下。
气氛总能让人做出一些并不出于本心的举动。
很多人都还活在“我应”的境界,他的后面还有“我要”和“我是”。
“疤是怎么回事?”安东妮问道。
我把我初中那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
“那会我还不是现在这样……”以这句话开口。
我的第一次蜕变是初二下册的事情了,伤是初一刚入学不久那会摔的。
那会家离学校远,父母又不愿意每天接我上下学,就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
最初几天还好,出于新鲜感和锻炼身体的目的,没有觉得多累。
但一个星期后就有些吃不消了,从家到学校大概要骑近半个小时,途中还有数不清的上坡路总能让我的腿蹬酸。
最初他们是不太愿意给我买电动车的,说什么他们当时还是走路去学校,我现在有自行车骑就不错了。
不过巧合的事,上完一个星期的课后学校宣布要晚自习,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建议家长们都尽量亲自接送,再不济也该买辆电动车让孩子早点回家。
晚自习放学的时间记得是九点半,对于那会十点就睡觉的我来说,几乎是回到家完成洗漱倒头就睡的程度。
晚自习的原因,他们不太情愿给我买了一辆蓝色的电动车,听说是在熟人店里买的,品牌是豪字开头,蓝色的车,花了两千左右。
有自己的电动车后我真的挺开心,经常放学后就跟那时候的狐朋狗友聚在一起,比谁的车快。
上下学的途中骑车也不太安稳,喜欢左摇右晃,甚至是放开双手骑车来显摆自己,好像有辆电动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能这么骑电动车的自己是多帅气厉害一样。
当时这辆电动车唯二让我不满的点,分别是速度跑不过其他朋友的车,和电量偏低时会发出“滴滴,电量不足,请及时充电”的机械声,重复三遍。
这让我成为经常被调侃的对象。
在人群中,自己的车突然发出这种声音,总让当时的我感到尴尬和不好意思。
现在想想真是无聊透顶了。
骑车摔伤就是发生在那样的背景下。
记得是晚自习放学那会,我从学校的小卖铺买了一杯三块钱的便宜奶茶,想象自己是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一只手拿着奶茶喝,一只手左摇右晃地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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