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沈放带着他的菜鸟特种兵和战狼中队来到帽儿山附近的原始森林演练丛林战。
“全体都有,立正!”冀仕大喊一声。
四百五十名人类战士和一百余匹野狼齐齐肃立。
沈放保持立正姿势站在队伍最前面,面对着精神抖擞的人类战士和战狼,他威严地看着众人,大声说道。
“兄弟们,作为特战精英,必须学会丛林战,而丛林战的第一步就是学会吃。”
沈放的话音未落,战士们已经笑成一片。
“吃?谁不会啊!”
“吾等自小就会吃,这个陛下不用教!”
……
沈放伸出两手,往下压了一压,声音顿时消失。
“寡人知道尔等都很擅长吃,平日,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只要能吃到而且吃了不死人的 ,汝等都会做成美味佳肴吃下去。但是寡人今日所说的,和尔等平日的吃是不一样的,吾等现在所学的吃,是吃生食,不要考虑味道,味道无非是骗骗舌头。”
说着沈放开出了他的食谱,众人一看,不由大为吃惊。
“毒蛇、蝙蝠、蚂蚁、蝴蝶、蝎子、蜘蛛、蚯蚓……这属于最好的补充食物;而树皮、野菜、野果、菌类则算是开胃菜。”
沈放亲自做示范,他连撕带扯的啃食了一只青蛙,吃完还有滋有味地舔着沾满鲜血的手指,似乎回味无穷。
众人一看,立刻感到恶心不已,有的士兵立时忍不住弯下腰,呕吐了起来。
沈放一看,这可不行,他立时板着脸,大声喊道:“尔等是勇士吗?”
“当然是!”众人毫不示弱。
“勇士连死都不怕,还怕吃生食?想成为勇士,想成为军中的硬汉,连生食都不敢吃,还算哪门子硬汉?如果在任务失败和吃生食之间让尔等选,尔等会怎么选?”
都说遣将不如激将,果然,沈放一发怒,众人立刻脸上挂不住了。
“不就是生食吗!吾等吃,陛下都吃了,吾等自然就能吃!”
将士们一拥而上,横下心纷纷抓过这些乱七八糟的野生生物大口吃了起来,弄得满嘴鲜血淋漓,而且还比着吃,你吃一条青蛇,我也不比你差,就吃一只蝙蝠再加十只蚂蚱,把眼睛闭上,就当吃烧鸡吧!
有的战士吃着吃着,突然恶心犯了,大口呕吐起来。
沈放见到后,立刻大声说道。
“谁也不许吐,谁吐了就给吾捡起来再咽下去,快吃,都给吾再吃回去!”
这时的沈放,就像一个恶魔一样,逼着战士们吃生肉。
因为他知道,如果此时心肠软,那到了战时,会要了战士们的性命,自古以来,慈不掌兵啊!
一刻钟以后,战士们把眼前的老鼠、蝎子、蜘蛛、青蛙、蚂蚱、毒蛇、蚯蚓……吃的干干净净。
沈放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好,很好,就这样吃!下面尔等要学会如何在丛林中辨别方向,如何睡觉,怎样对付野兽毒虫?”
沈放这时表现的脾气暴躁,他毫不客气地挥动马鞭,用鞋子踢战士们的屁股,毫不怜惜地驱赶他们爬树,在树上行走,拉住树藤荡秋千,像猴子一样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直到在树上像平地上一样平稳时才算基本合格。
这些对旺财和他的野狼军团来说,自然不在话下,因为他们原本就是野生的动物。
半个月下来,战士们灰头土脸,嘴上血迹斑斑,像野人一样。
“好,尔等训练的很好,在丛林中作战,是和平日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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